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🏀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🕜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🦌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🥔)措施(👃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🎺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👣)需(👶)求等数据(🥗)归集(🌦)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💳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😥)合(📋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👈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🗾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🤡)国(🕉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🙋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🕵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🔧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🏌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📫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👣)专门(🔱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🚓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🕖)领域,推动药(🌿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📆)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🔇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🍨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🌹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👬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🖕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🍼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🧝)录内(🌧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🥣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🍇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🈶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🔍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🏂)新程(🤰)度高、临床(📨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🛫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🥉)本医保承受力的(🚅)高(☝)价值创新药(🍥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🍌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⛏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🌅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🚊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🐛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🎩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🍪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🕡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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