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🐾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🥃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😝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🕸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🧔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🧝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🕧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😷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🌙)升创新(😛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😺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🔝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⛓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💀)长期(👫)投资,培育支(😌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🌿)药品监(💋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🏪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📏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🧛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🛥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🎓),即使进(💞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🖌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🍠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🗾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🔴)1日在政策解(💦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🖋)。 《若干措(⏲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🌷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📭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🤩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⏹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🐯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👬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🍕)一大亮(🕧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✔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🌚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🛸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😣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🚷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💭)保承受(🍳)力(🌴)的高价值创(🛸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🏐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🐬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🔝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🔜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📳),并不(🛳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⛔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😙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🦃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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