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🥎)药高质量发展的(💷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🤪)干措施(🎴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🚐)给出(👦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🍅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✡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🐫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🎭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🎰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🌝)业健康保险扩(🎦)大创(🥩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🚌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🏉)保部门与(✔)企业(🌯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💶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⏲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🔭)家科技重大(🤘)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🚀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🦂)家医保局医(🔫)保中(🗾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🍵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🐿)创新药积极进入(🕶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🍈)需(👊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📝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📭)影响创新药(🔕)配备使用。医保(🕋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👠)内药品可不(🏆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😦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🎆)措施(😤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📃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🔇)医保目(🧣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🏍)中(🥠)的一(✈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🃏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♍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🔩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🐼)、(🦄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👔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😍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🤝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💑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🌳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