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🏨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🐣)一(😈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🚸)条便(🦇)提出“支(🕶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👢)平台,做(🍷)好疾病谱、临床(⤴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⛪),支持医(🔫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🎭)。 在资金方面,文(⬜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👢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📖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🎭)申请获得国(😸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🐆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💝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🕣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👹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🤴)发重大慢(🏢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➿)域,推动药(🌒)物研发相(🤷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🐜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😦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💈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🚟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🥖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🌪)道,保障(🏪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🤾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🥒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🕜)等为由(🖐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♉)”的基础上,按(🍇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🌩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📶)纳入医保支付(🚉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📒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⭐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🚣)称商保创新药(👘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🍸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🏚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🚖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🦍)一步。该目录(🧝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♍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🔬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🕹)保目录同时(🚫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🚧)自主申报纳(💃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😽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🛡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🕣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🙍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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