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💿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🚝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🏦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🈶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🕸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😢)需求(🤦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🐭)持医药企业、科(⬛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😔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💡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🎣)通过创新药投(♎)资(🕎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🧔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🏨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🌟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🦌)儿童用药、罕见(🍌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😍)施(🕓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😀)制。 此(🏤)前,即使进(🙆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🌆)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🅰)是推动(🥢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🙎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🌛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🎹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🎥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🔵)药占比等为由(🚙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⏳)录内谈(🥛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🚮)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🎅)基本”的基础(✝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🚥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🏰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🌋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👟)服务管(🗄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💓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🏚)新药提供(⌚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☕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🌬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👀)品目(😲)录、商(🈸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🚖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🥛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🏠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🎭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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