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🎬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🐥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🍯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🍅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🎲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🈯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🙌)医(🏣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🤰)发(🚓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😲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🌼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🐱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🌜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🚣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🔛)到组织实施(🔴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🚀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📷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🥑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🚾)地实(👕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🕳)持(💦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🚜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🚛)上强调,首要(✝)任务是推(🏡)动创新药积(🌽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📻),保障临床(💳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🙉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🐁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🧖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🗒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🐯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🕊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👁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🤧)的创新(⛳)药,可(🔹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💀)入医(🚋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🍻)文件中的一大(🏞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💀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🈵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👉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🏒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🎿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👒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🐯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😷)与(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📲)申(🦁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👴)为不同的产品(🚾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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