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🏁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🥞)药企发展(🎪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🎠)难”,文件(💎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🎺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🌯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🐗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🏔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🆓)等(🗯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🙉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🎣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🍩)管线,提升创(🤙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🧓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🎪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🈁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💩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🏹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🧑)规格(⛴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🕝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☔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🆗)的支(📷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🍆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📁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💄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🤮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💼)月内召(🐑)开药事会,根(🔳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🔵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🏢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😍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🐤)受“一(🍏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😟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🥌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🍊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🌞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🎶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🏢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📟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📭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📠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🤯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👸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😽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🌁)两(✈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🍈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👌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🗿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☕)位可能不(🗺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🤷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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