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👲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🏓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🐤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🍛)体来看,文件提(👰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🏒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🔊)新药(♏)研发需求的(🔂)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🤕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💬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💆)多(🍰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🖋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🎮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🈵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🚋)请医保部门给(😺)予点对(🛒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🅱)方面,文件(🌟)专门提到组(😞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🦁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🎉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🍂)病等重(😥)点领域,推(🍒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🦏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♓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🏗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🔵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♟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🥔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🍫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🍫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🏝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😧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🈵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💿)医(🤬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😀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👍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🍀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🌴)保创新(🎴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🥀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😃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🐞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⚽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🏐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📤)保药(🍉)品目录、(🐛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😛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🏷)责人表示(🧞),“因为不同(🚈)的产品设计的(📚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📤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🌳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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