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🐊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🧖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🚮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🚕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😬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🍲)药需(💆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💓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🐀)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🈶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🕯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🏢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🥌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🎈)获(🍧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👏)可同步申(🎶)请(💚)医保部门给(🤩)予点对点(👧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🌰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🗜)创(✖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🔋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👴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🈷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😏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🕺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🤔)构于药品目(🍿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💅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💆)药权(🚍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💋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🕙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🐱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😎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➡)合(🤹)条件(➿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📘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💧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🦕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🎺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🧙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🕴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🆒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🤒)本医(💖)保保障边界,为超(⏫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🔕)值创新药提(🕖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🗨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🕤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🐠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✒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🐦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😒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☕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⏬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🔑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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