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🚗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🚚)发难”“进(💝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🧥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🐇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🐨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🌶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💞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🗓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🤝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🏪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😟)申(🌖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📜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🌏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⏩)录(💁)准入涉及(⭐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📌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🤦)面,文件(🚬)专门提到组(🍬)织实施(🏠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🎍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😭)传(🏈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🔋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🎽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⛪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♈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👗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🎶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⛲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😙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🔚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😢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🕸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🍇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🛠)创新药纳入(🕗)医保目录(🐫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😄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🔮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🈴)药(💿)品目(🗝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⬇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📦)创新(✒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🍊)理司司(⛓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🎡)步。该目录将明(🐠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😧)超出基本(💸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🌴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⬆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🏂)创新(🔼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📘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🛃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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