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🃏)卫生(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💯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⛔)》(以(📬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🏢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🕯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🐔)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🏠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⛴)床用药需求(🍹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🦎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🗂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🤵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🚶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🗺)新药,企业可(🔁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🌅)绕(🕟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🌖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🌃) 在统筹推(😥)动创新(🐾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🐄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🦐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🎰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🏰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👚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😪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🕛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🤚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💄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📐)色通道,保障(👊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🎑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⏰)录(😅)内谈判药品和(🏩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✍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🐊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📼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🔄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🏖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➡) 另(🐞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🤐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♈)新程度(🌍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㊙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💕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⏹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🚠)布会现场获(🤩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🥗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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