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🏏)——“研发难(🙀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😠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🎵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💀)提到(🎞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🌆)平台,做(👵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🏝)等数据(📳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🔑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🦖)创(✴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🐕)康保险扩大(🈯)创(🤴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🐘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🕒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🐭)格、参(🏮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🍞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🔸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💝)研发相(🧡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🔔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🐸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🀄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❌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🦉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👐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🎻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🉐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🔂)品和商保创新(🕰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📌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🔁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⚫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🌖)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🏡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🗼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🍠)路径。 另外(🥜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🚛)录”(以下称商(🃏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😞)价值大(🧔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🔈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🚜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❤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🏫)用药(💻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👵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😞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🐌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👄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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