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👂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🛺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🚆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🏽)出(🎄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🍭)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🎆)体来看,文件(💣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✌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🤼)数据归集(⏸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🌰)研发需求的数据(📲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🥝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👬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🏒)方式,为创(🕡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🐑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🕞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🍕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🐊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📒)可(🐥)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🍦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🐠)统筹推(🧑)动创新(🧐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😃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✅)、高(🚊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🦁)也常(👂)卡在医(🕒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🌉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🦂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💑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🍿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🎄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🍫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🥚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🚘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🏼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🐚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🈂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🍕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👗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🖍)理司司长黄心(♐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📯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🤬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Ⓜ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🚠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➕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🛑)两者。” 中新(⛅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👛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🏓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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