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✋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🗯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😞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🎑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🥐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🎹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🧤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🔖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❕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🐔)公(🏟)司通过创新(😫)药投(🅿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🛅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💆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♐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🐒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🏪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🌡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🌰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🚟)大专项,聚焦(👝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🗽)大(🌛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🕌)门联(🕑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🐲)栋1日在政(🍾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🕖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🏀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😶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🍹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🈹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⏰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😙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🛶)保目(🏚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🖱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🏟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🎆)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🔮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🍥)创新程度高、(💔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🚟)会现(🎋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🐮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➗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💊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➖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🕡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👓)入医保药品(🈂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🐛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🈷)录中的药(👑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🚯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💩)界在这里,所以(⛲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