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🎆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⏺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🥊)业界(💒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🐞)难(🌄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❗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🍬)药研发需求的(➗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🏯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😃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🌒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🥘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🛍)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🏈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🔢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🐺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♎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🦈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📖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👞)制。 (👽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🆚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🚎)上强调,首要任(🎓)务是推动创新(🧤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✡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👙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⛓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🎱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🐣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🌔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📦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🌛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🐄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🏯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🌐)事件等特殊情(🏟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🗼)临时纳入医保支(📛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👶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🗜)点纳入创新(💽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🈚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😸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🍢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💝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📰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😿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🉐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🌎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➡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🎬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📵)示,“因(🍶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🥑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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