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🎽)局、国家(⏱)卫(🆚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🗣)量发展的若干(🚜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🈶)于业界(🎟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🚒)难(🔲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🎊)件(👎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🌀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😶)面,文(😷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🗑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🈷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✊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🥚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👢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🌐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💂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🛵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⬛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❤)、高(🧛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🥜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🚊)在政策解读(🎱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📀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👗)构。 (🐣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📊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🔜)开药事会(🛶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❗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🦊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🌉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🖼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👻)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📗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🖱)障范围的创新(🤣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🥍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🚨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🍅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🌃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🐠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🏔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🤞)自主申报纳入(😍)医保药品目(🎨)录、商保创(🥋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🕢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😡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🦂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🍑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🔊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🕝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📛)荐,而且(🏝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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