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🐰)卫生(🤯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🖲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🔧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👤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🚀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🚘)国统一的医保(🛫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😹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👎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📥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👹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🧣)布(⬛)局研发管线,提(🦂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🍋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🙋)商(⭐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👾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📆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💪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🎌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🚕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😉)的(💌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🛃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🚝)性病、儿童(🌐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🏩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🏩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🔙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👑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✝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🕤),不得以(🦕)医疗机构用(💅)药(👉)目(💀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👡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🧦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🍣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🥓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📬)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💗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🥈)承受力的高价值(⛲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🛹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⛔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🔁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🏈)。” 中新健(🤶)康记(💣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♐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😳)局(🗾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🌚)能不(🎎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🎛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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