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✊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🍳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📠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🗣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❎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🐚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🐕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📠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🛶)析,开发适(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🌚)品,支持医药(🤧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🍍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🏰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💶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🤯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🌍),文(🚔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🏫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🏇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🐰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♎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🐠)病、高发(🔖)重大慢性(🤓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🚟)药物研发相(📿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😀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👛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🧝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⬇)施》提出,鼓励(🍙)医保定点医(💿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⏹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🕳)绿色通道(📫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♉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♊)保(🍟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💄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🗿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💦)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🗄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👰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🐌)著(🖐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📝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🚟)心宇表(🏊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🥥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😙)保承受力的高(🍀)价(🕘)值创(㊙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📏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♓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🚉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🐣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🎹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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