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🙎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😾)措施。 (💒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📪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📘)保(🍳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🌕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🔨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🏣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🖊)司(🔍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🎉)心(🕐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🥞)申请(⌚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🕠)部门受理的创新(🐁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🦉)予点对(🐍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🗯)企业可围绕药(🥓)品目录(🤩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🚬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🗣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🎪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⛅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➿),创新药也常(🍨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🥚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🍏)品目录(💦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🍪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😙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🚂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🏰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🕹)生事(🌤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💺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🗂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👃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🥗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💌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🔧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🖍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🥈)录(😖)将明确基本医保(😔)保障边界,为超(🐸)出基本医(💱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🍉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📍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🐠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㊙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🥃)定位可能不(🃏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📊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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