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🐱)1日,国家医保(🛐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✡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🍧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👶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🚾)件(🌋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⬇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⌛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🎑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🛏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🎫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🈲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🗂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🌴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🦒)用药、罕(🍑)见病(🌙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💜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🤽)立临时采(😳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🥨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🦉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📘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🚜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🏹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🤢),此(🛫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😇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👙)药品目录”(以(🛅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🎧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🦀)司长黄心宇(🏴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🌞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🔙)值(😁)创新药提(🏅)供(🦇)新(🥓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📐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🚗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🔯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🔚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🌟)进入商(🛄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🥈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🕘),而且价格(🍼)应该也(📻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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