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📀)1日,国家医(⏱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😰)《支持创新(🍴)药高质量发展(💒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🌒)《若(🕥)干措施》)对外(😾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👖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🐗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🎓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📹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⛎)面,文(🥉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🌇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🍫)投资,培育(🎸)支持创新药的(⛏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⏭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🧛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🍹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🏬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🤽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👋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🖋)要任务是(⌛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🚙)内召开药事(📡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🚻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🦐)等为由影响创新(➰)药配备使(🐜)用。医保(🐈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🤵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💜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🛐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😑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🥞)特殊情况(🐶)必需的创新(🥩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🤹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⏪)康保险创新药(🎽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📘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🌭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🈂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🚴)高价值创新药(🐡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🈚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⬛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👑)序基本(👞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🐍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🤥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🚒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🚸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🏺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🦍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👙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🐙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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