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🅰)医保局、(🦓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🌇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🔔)外发布。中(🛌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💕)心的创新(😷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👗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🤗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👂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⬇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📒)机构等(🚮)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🔐)向、布(🎫)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🗓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♊)险扩(🛥)大创新药投资(🚳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🐃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🦂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🛺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🍀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🕣)流。 (🔔) 在统筹(🛣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🕘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🔦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🥂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📕)门联动的支持(🐎)机制。 (📉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🤡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⛑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🍫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🤜),按程序将(👪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🍀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🎾)等(🍠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🥛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🐵)品目录(🍂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⬜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💚)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👼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🚿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😐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📒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🥅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🍕)实现商保创新药(🌝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🏙)申报(🏥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💍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👅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🌂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🎶)定位可能(🍸)不一样,这是市(🖍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🏻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👙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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