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😸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🎇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💨)创(🙍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🙁)发难(👅)”“进院(🥫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⚓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😆)疗机构(🍢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🌆)效率(😸)。 (😡)在资金(🚈)方面(🔜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🌿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🚄)方式,为创新(✈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🎢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🔊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🥟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🔧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🗨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🐃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🐎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🕐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🚁)新(😛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😗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💗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💗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🕢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🎠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🥘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♉)一(🐟)通用(🔼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🔄)件(👣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🚜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🔎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🕊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🥥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🚟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♋)系的第(🍂)一步。该目录(🚷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💄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🈁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🌶)业可以自主(🐱)申报纳入医保(🧕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📺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🍱)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🔟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🛄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🏛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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