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🔈)药高质(🍺)量发(🐹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🚿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👼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😠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📩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🎻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🤾)管线,提升(🔌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🛵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🏘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🏉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📿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🥤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🐬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🗨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🏟)门联(㊗)动的支(⏩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🚑)国(♊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🔶)布会上强调,首(💟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📨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🦆)机构于药品(🧛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⌚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🎵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📟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💣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🎪)(即同一(📘)通用名药(🔸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🌴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📩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👊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💷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🦐)亮点是提出设(💆)立“商业健康(🤦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♍)保创新药(🎱)目录(🔄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💬)。 (🥨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🔇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🈹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💠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😵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🐕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👳)保局计(🍪)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🤡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🔔)可以(🖕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🙇)药品目录(🗒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🔋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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