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🅱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🍺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😪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🎬)托全国统一(🧔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😌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🚌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🆔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🍓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🍺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🎾)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💻)育(😤)支(😓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🍉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💤)支付范围等开(🛺)展交(💶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😝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💯)此前,即使(🐝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🎮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🔻)后3个月(🈹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🎖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📀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🥣)益。 此外,不(🍦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🍀)、药(📛)占比等为由影响(🙄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📂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🚕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🌒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👿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😳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🥛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😾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🐚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🕕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👿)下称商保(📎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🔍)点纳入创(🗜)新(😡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🍓)著且超出基本(😟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🚰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💘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🗳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📌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📔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💅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🐤)市场行为,市场(📇)的(🥝)边界在(🕴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