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♊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😙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🕖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😰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🏉)临床用药(😫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🎅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💟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📰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🖇)。鼓励商(🥏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📽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🍩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📱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🚀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⌚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🆖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⏰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〽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🍟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🥗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😱)主任王国栋(⛑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🍒)强(🤧)调(🤞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🛡)机构。 《若干措(❔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🍫)3个月内召开药(👮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🔍)用药权益。 此(🌲)外(🔧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🖨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🎣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🕸)基(♿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🚝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🔅)事件等特殊情(🔫)况必需的(🔽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😧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🈯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💌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🐴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⛲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🕰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🤕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🥣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🏁)目录与医(🧖)保目(🐫)录同(🌘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💷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🍽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💏)录或同时申报(🌯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🔆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💪)是推荐(😁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🗄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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