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📡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💛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〰)台,做好疾(🈁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🧜)研发需求的数据(🚕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🥙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🍍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🕯),为创新(📮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🏍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🐹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🐗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🛶)围绕(🎆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🎵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🕊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🎫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🤙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👴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⛑)保(🤰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🔆)读发布会(🎺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❣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🌳)公布后(🌜)3个(🏭)月内(⛴)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👴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🎵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🔦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🚌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🏀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🖕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📘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👴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🏸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👶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🥏)保局医药服务(👜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🏳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😩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💀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🌦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🦒)报(🍎)两(👹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🕎)布会现场获(⌚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〽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🕋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🥐)关负(🧦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🐸)这里,所以用的(🛣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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