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📱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🌞)健康注(🈺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📨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♏)发难(😃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🌃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🕴)医药企(💏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🍾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🏓)健(💗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🦎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♊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🅰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🖱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🛂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📏)重大传染病、高(🚖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🍠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🤐)保中(💔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👣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🖋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💗)录更新公布(🍩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🙇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🖇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🏦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😄)保创新药目录(🎪)内药(📎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🍠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🗄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👶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➗)公共卫(🛹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🔗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🕯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🅰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💇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⭐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🐼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✝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🤾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💗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🍜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😇)保目录同时(💲)申报、同步(🍣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🍣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😧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🌴)不同的产品设计(❌)的时候(🕳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🍍)行为,市(❄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👎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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