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🍗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⏳)”,文(📨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📢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💼)依托(🆖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🕺)据产品,支持(👏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🚙)合理确(👹)定研发方向、(🦓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🙄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😲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👫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👚)投资基金等多种(🤘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😮)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🗺)件提出,上市申(🌳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👆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🍮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📿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😧)药研发(💊)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😹)到(🐟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🚗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🕑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📓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🌵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🎰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🥞)创(✝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📃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📰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😦)得以医(👏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🍦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💿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🕷)出,定(🤤)期调(🥣)整优化基本医(🔯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🏉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📦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🚨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💇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🌳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😦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🕗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👬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🚚)纳入医(🔘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❕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🏒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🏒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