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🕣)家卫生(🥀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⛺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📓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⏹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🎠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❇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🔎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🔸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🈵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💍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🌈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🤥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🥥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👙)格、(💓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🚿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🥙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🐕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🌨)物(🧡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😊)策解(🚦)读发布会上强(🔻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👐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🌔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🏬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🐺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🎫)用药权益。 (🥝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🚪)药目(🛶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🌘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🏋)创(🏴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🌭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🆒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🍟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🌡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🍀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🤐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🎽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👯)黄心(😡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👓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📔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🕒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🆗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📔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⬛)在发布会(🏡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🤠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🤥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🏟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🚧)样,这是市(➰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🚊)以(🤽)用的是推荐,而(🏈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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