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🍔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🎅)业(🔁)界关心的创新(🏦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🆕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💻) (🈚)《若干(🆖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⛅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🤛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🚓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🚸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🔕)率。 在资金方(🕶)面(🍑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😇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🏐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🎤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🧜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🔱)研发相关任务(🔲)落地实施(♟)并完善多部门(💫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⚓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🛀)干(🐫)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🗄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🚊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🙍)月内召开药事会(💠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🐅)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🤞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⬛)得以医(😬)疗(👯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🕌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🐐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📣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🙏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💈),可(⛹)商(✔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🐠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🥧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🧠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🤧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🤤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🈸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😝)障边界,为(🏑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🍋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🕉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😋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🍽)基本一致(🔁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🕑)的药品是(🚔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💏)市场行为(📞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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