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🎶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🚼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🐘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🎲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🌑)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🐉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📹)谱、临床用(🔍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⌚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😛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📱)在资金(🔍)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🚑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🕎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🕣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🏙)业(📥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🛋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🗃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🎗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🐪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👱)进(🎄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😂)调,首要(🤮)任(🛴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🤵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🍬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👒),根据(🌷)需要及时调整(💒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🎮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〰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💺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🌀)占比等(🗽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🌒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🔽)用名(Ⓜ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🈳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📗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🔧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📳)”(以下称商(📅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🥂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🤚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🌓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🎎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🏸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🏇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🌅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✖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🅰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👠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📀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🚊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💒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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