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🐙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🙂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🍣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🎍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🔃)出解(➕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⛽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📜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👷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🤸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🏺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🏑)金方面,文(📖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🎅)研发提(🛫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🚇)育支持(🕔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⛲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🔆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💠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🛎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🍲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🌈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🤓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🐥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🐴)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🐦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💮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🏌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🍟)目录更新公布(🥪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🏗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🆔)药目录内药品(🗻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🌁)的限制(🌄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🏳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🈳)保目(😑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💜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😈)范(🔊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😂)另外,此(🤤)次(🛐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😗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⌚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📙)长黄心宇表(✌)示,“商(🛷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🛋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🚵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🍏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🤩)计划实现商保创(🥤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🔟)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🐖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🦗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🚃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📉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🔺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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