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🍹)健康委印发(😗)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🏻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🌐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🌥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🐴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🏷)于创新药(💐)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👚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🦀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🤧)归集(🌨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🎡)健康保(🧔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🏣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🥀)司通过创(⏲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👏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🥨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💃)业可同步申(🕹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🥩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🏵)绕药品(🤠)目录准入涉及(🏸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🖖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🛵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🎟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⚫)施并完善多部(🎃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💍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🏈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🦖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💖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💟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🗺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🔋)录。在坚持(💅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🚂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✈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🍩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🛬)录”(以(🛐)下称商保创新(✉)药(👿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🌲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🎶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🈹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🚤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🥋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🆔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🕴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👊)步调整,程序基(🛐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📬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⏰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🙏)示,“因为不同的(✅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👲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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