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👍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🔑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👳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🥢)展困境——(⬅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📙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🔁)新药研(♍)发”。具(🎴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🔸)好疾(🔨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🎪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👧)科研院所、(🤜)医疗机构(🥜)等(🍡)合理确定(📣)研(🦆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🅱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❇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😈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💮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⬇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🖊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🍚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🛰)要任(💄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♐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🐰)机(🏴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🛂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🐷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😔)者合理用药权益(🤚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🍸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👨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⏪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🧚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🎊)合条件的创(💉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🛒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📼)药,可(💊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📍)付范围(😁)的可行路径(📧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⚫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🚺)药服务管理司(🧑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💖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🗺)药提供新支(🍽)付渠道。” 黄(🤕)心宇进(🈁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🐁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🔩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🅿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🍄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🕶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🐙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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