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🥗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🤽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✊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📴)院所、(🔭)医(🚆)疗机构等(🙀)合(🔃)理(🛠)确定研发(🤩)方向、布(📁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🌬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🏟)司通过(🌬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🐏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🙀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♟)申请获得国家(💘)药(🏐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📰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📕)研发国家科技重(🕕)大(㊗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🍧)童用药、(🕘)罕(🚔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🏹)完善(🚨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🚁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📑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🙌)诊疗需(🏞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🌩)得以医疗机构(🏓)用药(🐼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💊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🚹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🎳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🎚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⏭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🗜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🔨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🕦)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🤼)保险创新药品目(🤚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😭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📙)局医药服(🕒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🌠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🏉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🐚)、同步调(🎯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🍥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🚴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🍗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❇)的是推荐,而(😅)且(💄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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