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⏺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🚾)件(🌬)都(⛲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🌡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🧦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⛽)、医(🦐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🍣)业健(💍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🕹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🛤)新药投资基(🚥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🚩)品监管部(🎢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🐲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🖋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😁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🎤)门联动的支(🖖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🔭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💥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🕵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🧛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🔷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🌳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💶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🍏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📒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👈)两个规格的限(🙃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🔀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😽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⏸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😠)大亮点(🏪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🐼)险创新药(👫)品目录(🗑)”(以下称商(🥃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🍮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➰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🔨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🔱),“商保创新(🏧)药(🔚)目录(🔎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🛣)步(🐄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🎰)医保保障边(🙌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🛴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🏽)录、(📨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🗼)康记者还在(📞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🈴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🔽)场的边界在(🐨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🐎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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