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🐠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🌙)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📽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😎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🍚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🈹)全国统(🤪)一(👣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😸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💷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🥔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🥨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🐾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🧐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🥃) 另外,文件提(🏴)出(🍺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🧐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🐶)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🍴)围绕药品目录准(🎗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🛵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💫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🗼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😑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🐇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🎩)政(🍥)策解读发布(🔗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🏨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♐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🌞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🧞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🤩)求和(⚾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🙅)不受“一品(🧓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😎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🍜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🚽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👧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🐆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🎎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🏚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😷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🛎)力的高价值创新(🈹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😙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🤴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🦐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🎨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🔃) 中新(🙀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👺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🐇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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