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🍓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🍘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👂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🚷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🛰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🧛)求等(🏏)数据归集(♎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✴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🌗)创新效率。 (🐠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📱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😩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👪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🏵)持创新药(❣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😺)获得国家(🖐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🥣)业可围绕药品目(🐉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🍣)创新药(🐰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🏔)性病、儿童用药(😣)、(😖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🙏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🍅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🚞)要任务是推(🍓)动创新(🏗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🥩) 《若干措(😝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💺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🍞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🤸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🚄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🚰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🎺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✌)对(🐇)重大公(🎣)共卫生(🙎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✒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☝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🐼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🎞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🎓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🎇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🚽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⛩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🌠)纳入医(🙏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🚖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🐲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🧦),所以(⬅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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