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📈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🕉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📭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🎅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🐸)到要依托全(👕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📐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🔘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🍼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👓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📯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🏚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❣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😴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📙)保部(😦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🌟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📛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🤒)件专门提到组织(🤬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🌌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💆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😮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🕞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😼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👯)。 《若干措(🚍)施》提出(🎓),鼓励医保定点(💍)医疗机构于药(😪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😉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🧔)创新药目录内药(🦗)品可不受(😇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🕕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🎭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🕡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⏮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👇)药。 在发(♋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✨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🏵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🦑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🙉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🖖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🤵) 黄心宇进(💪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😩)保局计(✋)划实现(😈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🚏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🔆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🗡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😾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🏆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📫)一样,这是市(🥧)场行为,市场(🦁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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