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🚽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🚀)干措(💶)施》(以下简(🍾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🔎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📻)》首条便提出(👞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😵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🔀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😿)病谱、(🍰)临床用药需求(🏠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🌧)发适配(🔏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🕹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🖖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🌛)。 另外,文件提(🎬)出,上(🚖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🥠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🔃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🥫)、参(🧗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🛰)实施(👐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🥌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🐵)地实(🎗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📨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💽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🏤)积极进(😿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🔛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🖌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🔡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🖍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🏐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🚓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♏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🌝)殊(😗)情况(🐻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🗻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🛷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📿)围的创新药。 (🗻)在(🤙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🐅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🏤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🏝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😴)药提供新(👹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📜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🐽)报纳(🌿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🚄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🥩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🗿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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