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➕)若干措(🤡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🕺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👸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🈹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🥙)要依托全国(🎈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🐋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👐)发(🤔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🌦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🎞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🔪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🧝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🍠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👟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🕞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📷)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🍢)物研发相(🐔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👮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🥃),即使进了医保(🤽)目录,创新药(🍾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🕛)医(🗄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🎾)医疗机(🤔)构。 《若(🦅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👱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🥅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🚮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🔏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🔴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🕎)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👷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🏎)保药品目录。在(🌶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📙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🌴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🚑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👍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🈲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🏸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🏊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🎰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🎍)道(🖌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🔨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🕔)申报(🕴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🐼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😧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🈶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🥣)保(👒)局相关负责(🏉)人表示(♎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😜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💍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🛸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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