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🐥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🚂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🍻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🐚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👪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🎠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🐺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🏛)发方向、(✡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🎮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🃏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🌯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💼)保部(🅾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🏝)部门与企业可(⭕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🖖)支付(🍬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🤴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🎻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🐏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🕣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⤴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🍹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🛡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⛲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🚔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🏧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🚴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🤤)。医保目录(👗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🖥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⭐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⛽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💨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⛵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🍨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🃏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🤽)会(🤩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👧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🤔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❔)新药(😟)提供(🎽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📿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🏪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🌀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🤔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🦔)商保创(🍞)新药目录或同(🕟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🈯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🥇)场行(📱)为,市(🍓)场的边界在(🕧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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