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🛂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🕓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📔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🥞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🍌)到要(💚)依托全国统一(🅰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🐔)配创新药研(📝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📩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🐣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🤹)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🤹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🔭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💫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🔱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⛎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🕑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👚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🐇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👀)布后3个月内(🏙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🍛)及(👁)时调整药品配(🏀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🤝)临床诊疗需求(🍔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🅿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🎟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🔦)”的基础上,按(💕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🤽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♋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🤦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🎞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⛑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🦋)设立“商业健(🌄)康保险创(✝)新药(🔥)品目录”(以(🗳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🦁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🤪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🛥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🍜)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🔂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🔟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🥫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📧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🎏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🛺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🐴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🌩)商(🏡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🚌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🤸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📒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🚠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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