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😨)国家卫生(✉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♎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🍭)。中新健康(🙌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📗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❄)到要依托全国(🌐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🔐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💞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😪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⏹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📤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📈)业可(😆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🥋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🍱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☝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💆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💧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🛡)部门联动(😗)的支持(🔕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💆)家医保局医保(🕕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🎲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🔷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💡)后3个(♍)月内召开药(⤴)事(🕴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🥝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🛀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📡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🥇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🌠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🎠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🧝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⏯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🍵)程度高、临床价(🀄)值大、患者(💿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🏣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🔜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🍬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⛴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🤖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🕡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🥂)商保(📻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🤛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😰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🐽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🖋),这是市(🆔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🏁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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