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👬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📪)委印发的《支(🍱)持创新药(🏴)高质量发(☝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🤨)干措施(🐥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🎄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🔷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📟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😷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📼)配创新药(🍁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🔞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🔓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🎷)药投资规模(🤴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🐇)定的长(🔍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🎹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➰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🕛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🍥)药(📌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😣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🔸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⚓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🔶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🌩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🚛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📇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🍸)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😒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🥟)和商保创(🛢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🔢)通用(🍠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💅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❄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🌭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🤚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🏪)行(🎅)路径。 另外(🍄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🤓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🌼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🏽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👋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🚑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🔃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🐇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💊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💯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⭐)位可能不一样(Ⓜ),这(🌆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🕣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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