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🤲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💱)解决措(📠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💍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🧛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🆙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🌴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🎀) 在资金(🙇)方面,文件提(🐳)出,鼓励(🔙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🏑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💡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🌸)的主规格、参(🛁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🔋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🍠)专项,聚焦重(🍬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👄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🔎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🏴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🕚)节(🐛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🕋)任王国栋1日在(🎓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🥄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💊)及时调整药品配(⏩)备或设(🅿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⛷)药配(👭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🆎)施》提出,定期(🎭)调整优化基本(📯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♟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🤝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🕞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🤧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🥔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👳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🎠)险创新药(🎆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📨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🐊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🏉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🖼)受力的(🥥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🐻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🙃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🧙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🍕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😥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⬅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🛳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🚌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🖕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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