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🥁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🎟)印发(🗜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🥍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📖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📲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🚀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📈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👇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💒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📛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🈚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🥟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😬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🐗)资基金等多(👩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💭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🍂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🏵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🧥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📒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🎧)企业可围绕(🕠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🔲)的主规格、(💒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🖋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⏩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🔛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😇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😢)解读发(🥇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🈷)出(⛔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🚰)药品(🛏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🕓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🏓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😀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🏣)事(📓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📁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🧢)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🤞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🐪)著且超出基本(🏉)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🎚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📒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🕐)体(🎓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🛄)付渠道。” (🌦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🌟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💭)报两者。” (🐭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🚤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🤤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💷)行(🚝)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📊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