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🏁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😾)》)对(📠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📧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🎱)《若干(🍷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🚑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⛑)持医药企业、(🐒)科研院所(🐓)、医疗机构(🙈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🔺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🌈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🤝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👤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🎺)组织实施创(📐)新药物(🈳)研发(🌛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🔕)、儿童(⏭)用(🐂)药、(🏛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🍶)落地实施并(🏯)完善多部(🔅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📦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🤬)录(🏞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🦐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🍨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😥)品目(🐧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🤚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🈯)疗需求和患者合(😁)理用(🚴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🛳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🐑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🌂)保(📵)药品目(😕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🏩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💼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🏂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✳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🤭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🎉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👼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🌽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🧗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🐫)者还在发布(🔲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💴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🛅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🍘)市场行为,市(🥩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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