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🍖)委印发的《支(🔙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👘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😹)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💔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⏭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💗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👁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📚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🥢)健康保险公司(🤝)通过创新药投资(🚺)基(💥)金(💅)等多种方式(🍶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🌵)药的耐心资(🌨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😁)围绕药品(🖇)目录准入涉及(🍃)的主规格(⏱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👬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🐟)技重大专(💧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🐘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🗨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🎗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📑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🌝)临床(🐣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🖊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📫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🏩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🕞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😿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🍬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🌛)服务管理司(🌇)司(🔬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🥊)是健全(🕺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👯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🌓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🔷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🦆)同时申报(🈳)、同步调整(🐈),程序基本一(😙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🛩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🕺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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